一、案情介紹
王先生于2018年9月6日入住A公司,擔任市場總監,應A公司要求與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工資由A公司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,平均月工資近27000元,合同到期后雙方并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王先生自入職A公司以來,一直勤懇工作,愛崗敬業,但A公司無任何理由擅自為足額發放2018年10月工資,另外加班費也未支付,也未安排休年假,嚴重損壞了本人的切身利益。特向仲裁委申請要求A公司支付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資差額、工資差額、加班費、未休年休假工資、經濟補償金、年終獎。
二、律師介入
多次溝通無果后,王先生到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。
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指派周冬雪律師處理此案。
周冬雪律師,勞動爭議專業律師,自研究生畢業后進入投資公司擔任法務,取得了證券投資基金從業資格,負責私募產品從籌備到運行管理的一切法律事宜。后進入儒德律所從事勞動爭議糾紛解決,自執業以來,為1000+當事人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服務,也曾為數家大型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,熟悉企業運作模式及用工模式,擅長運用多學科背景為客戶提供勞動爭議方面的法律指導。
三、辦案經過
周冬雪律師通過和王先生深入交流,認真閱讀勞動合同,了解和A公司、B公司的履約情況,發現公司方存在多處違反《勞動法》和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行為,王先生的主張合理,會得到仲裁委的支持,遂接受委托代王先生維權。
四、案件結果
五、律師提醒
在勞動爭議糾紛中,很多勞動者僅僅記得主張基本工資和經濟補償金,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工資差額不知,對節假日、年休假工資不會計算或計算不準確,年終獎是否應該發放以及發放標準不清楚,這樣會導致在勞動爭議中喪失應有的基本權利。在此建議,如果遇到勞動爭議糾紛務必要找專業律師來幫您維權,千萬不要因為擔心支付律師費而導致因小失大。